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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6月29日

依然会下毛毛雨

    人不是只有一个中心的圆,而是有两个焦点的椭圆,一个是事实,一个是理念。
                                                                   —— Victor Hugo <Les Miserables

    利用每次蹲坑的时间,我终于把《不论》这本狗头以前看过的书看完了,写得确实相当有意思,很让我想起当年的自然辩证法(我唯一觉得还算有意义的政治课),作者通古论今,说得也很有道理,看完以后觉得,嗯,还是应该继续Phd...

    上个星期因为把隐形眼镜戴反,外加三分球百发百中的好RP,结我把脚给崴了,左脚面肿出半块大馒头,掐指一算,上次受到这种需要恢复的运动伤,已是十年前的事情,但没想到我的身体如此小强,不到一个星期脚就恢复得差不多。我在听乐哥Chicken的时候,牛发来了一个本年度最佳黄色笑话,让我不得不想起阿纳舍维奇那个很有噱头的<剧本>(含少女不宜内容,MM慎入!)。我从BBQ火锅海鲜牛排意大利菜吃回到BBQ,于是牙龈发炎成了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窘境。上周末去摘了草莓,这周末无论如何都不想去摘樱桃了。
   

    魔兽终于更新到41天赋,可是所有的尸骨都被河蟹成了墓碑,我兴冲冲地去洗了毁伤,结果发现要两把匕首!Demo还是一样的废柴,所以我们才会有brd的一路团扑。在我仁待了四年的马凯像当年的大伯一样,终于离去,再难见他展翅飞翔的模样,而我还没来得及去现场看一次雷·阿伦的比赛,他就给换到了Boston。有人因迷恋重金属而获得国家补贴,Mariner则签下两个中国人,可是我毕业前他们都不见得能踏得上大联盟在西雅图的土地。
   

    实验室要走的postdoc说,我三十多了,然后不忘捎上一句,那哥们快四十了!大师兄说,在中国,你们看黄色网页的么?然后就继续透露秘诀,我告诉你们,要多上其他系的课,这样才能认识更多的mm,比如说经济系,The biggest drawback of EE is lack of girls! 小哥说,我喜欢中国菜!七星椒!我汗,那还是温哥华的好。小哥继续,其实那是因为我之前有个台湾女朋友。小弟说,我先回San Jose待一阵子,湾区生活质量不高。小哥说,我不是Navy的,我是Army的,西点正牌毕业!你们首尔的mm实在是hot得不能再hot,而且Casino也是可以对本国人开放的!韩国老哥说,我这一去工作,基本上是seven&eleven。大师兄继续说,其实工作很无聊啊,木有自由啊,还是在学校好。我突然觉得,原来留在学校的人,还是该做一些留在学校时应该做的事情,不要想太多,干自己愿意干的事情,比如写小说!

    这倒确实是个伤感的毕业季节,有人眼睛红红地抱着同学们大哭,我却想起好几年前,我们扛着摄影机满街乱逛,以及一边一个人架住姚同学,然后这厮还边踹边发酒疯:我去他妈的!事实是,谁的妈也都没去,而我们再回过头看时,当初果真是那样?分分合合让我想起当年我为某某与某某的初次掰掰而在笑书亭上做了首古巨基的<爱情结束我和你抱着哭>,伊红着眼睛说不出话,第二天就指着我说:谁和你丫抱着哭啊...

    最近总有这样的感觉,我太习惯应付于别人的话题,别人说什么,我就陪着说什么,大家聊什么,我就跟着聊什么。我经常问自己,我搞笑么?我不搞笑么?我无聊么?我不无聊么?和天字第一号幽默的刘医生混了那么多年,才知道无论让别人多开心,他自己仍然也是觉得无聊的,貌似只有一起在他家灌乒乓球或者在我家打千篇一律的KOF以及Metal Slug才有那么点趣味。昨天听到我们以前在<小梦>花絮里K的Komm, Susser Tod,不禁哑然失笑,我们这鬼哭狼嚎的啥啊...遂放入今日部落格...

    于是我决定,这次只说自己感兴趣的,顺便当是送给科幻版毕业生的礼物。

    基本上,我觉得自己是个后知后觉的人:高中才开始听音乐,大一才开始看动漫,大二才开始读小说,大三才开始看电影,我少年时的青春除了体育似乎就只有学习。然而我自认为是个有激情的人,所有这些后来才喜欢上的东西,都被我迅速而疯狂地吃下去。只有一个例外,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想看书,老妈给了我两个选择,《十万个为什么》还是《凡尔纳全集》,当时我选择了十万个为什么,可是第二年我就开始迷上了凡尔纳。我觉得与科学有关的书籍都相当的有趣味,这样我可以去自然课上镇住那帮平常我打不过的小兔崽子以及那帮只会学习又凶悍得死的女生,还有那些不喜欢我的老师。其实最初是有一本《科幻365夜》,不知道在座的谁还有印象,后来有一本《少年科幻Blablabla》,大体是那些老的名科幻的缩印本,有凡尔纳威尔斯克拉克恰配克海因莱因别里亚耶夫星新一老舍叶永烈云云,非常的吸引人。我基本是在外国科幻的影响下长大的,倒其实也看了很多的中国科幻,但是水平实在低劣,没有几篇拿得出手的小说。大家一提起科幻就说SFW,SFW确实是个帮助我们接触外国科幻的良友,但并不代表SFW上刊登的那些就是科幻小说真正的魅力。科幻不是主流文学,也不是儿童文学,在文学界有影响的科幻作家,貌似只有奥威尔/小冯尼库特/布拉德伯里/卡尔维诺,但是科幻在文学载体上,仍然有自己想象力和哲学意识的特色。写科幻的,有靠此为生的,也有纯粹副业:阿西莫夫虽然是BU的教授,但完全吃版权税过日子;萨根在Cornell教天文,偶尔写写书震撼大家;克拉克闲来无事就发明个卫星通信的概念;兰迪斯干脆是NASA出身;索耶却纯粹是个文科生。这些都导致了科幻小说风格的多样化。虽然看过那么多科幻小说以后,发现好的作品确实很少,但每次发现一两部有意思的,就会非常兴奋。这篇书单推荐是应88网友之托写的,写到后来吐血,想起上次写科幻电影系列一样,以后再不写这个了..韩老师说得很对,书都是自己爱读才买来读的,怎么可以推荐给大家读呢?

    推荐书单里选的都是有中译版的小说,毕竟我们看中文比看英文或者其他语言要顺畅多了。排名分先后,作品分先后,我是从喜欢的顺序往后排的,最后有说一些心目中特别好的中短篇,之前都是以作者为序列,以中长篇科幻小说为主要参考对象。我总希望,有朝一日,我也能和他们划在一起

    For ScienceFiction@飘渺水云间

[01]. 卡德 [Orson Scott Card]
《死者代言人》、《安德的游戏》、《安德的影子》等
    之所以把<Speaker for The Dead>放在<Ender's Game>前面,是因为前者是我心目中最好的科幻小说,而卡德自己也说,后者是为了给前者一个铺垫才写的,当然,后者也非常棒。死者代言人里,有一种其他科幻小说都没有的博爱情怀,就像伯格曼的电影一样有神性的悲天悯人,不同的是,卡德笔下的安德,不是自上而下地审视“人类”――他的同胞,也不是自上而下地审视猪仔这种看上去很愚昧实则很有趣的生命形式(冬虫夏草?),安德等同身受地把自己放在人与猪仔的连接点上,一为死者代言,二为人类代言,三为猪仔代言。人类并非生来伟大,智慧貌似生来平等。生命算什么?智慧如何定义?宇宙之中,人类的地位又是怎样?很多年后,当我们快记不起卡德的时候,我们仍不会忘记安德这个人物,隐忍聪慧而坚定,他孤身一人,他满怀对姐姐的挚爱,他曾经亲手毁灭了一个种族,又亲手埋下让它复活的种子。如果有生之年我有机会拍电影,我一定要拍这一幕。很多年后,我们可能还会想起那个最伟大的游戏——星际争霸,它的设定正是来源于《安德的游戏》和海因莱因的《星船伞兵》。

[02]. 布拉德伯里 [Ray Bradbury]
《火星编年史》、《华氏451》
    于我个人而言,对《火星编年史》的喜好甚至是在《死者代言人》之上的。身为科幻作家里唯一一个获得过普利策奖的人,布拉德伯里的笔法清秀隽永,《火》也是我读过的最具诗意的科幻小说,从开垦拓荒到移民居住,布拉德伯里想象中的风情画,铺满了人情味的火星尘埃。而《华氏451》恐怕是最出色的政治讽刺科幻之一,以至于特吕福拿起来爱不释手,而麦克摩尔也忍不住致敬一把:社会制度致使文明走向末路,我们要焚书坑儒,我们要毁灭一切,我们要抹杀一切个人思潮。至于一些短篇,印象深刻的有《时间狩猎》,时间悖论加上蝴蝶效应的东西。想起布拉德伯里,就想起《依然会下毛毛雨》,相同的意象。

[03]. 阿西莫夫 [Issa Asimov]
《神们自己》、《基地系列》、《我,机器人》
    莫里尔曾经为阿西莫夫画了一张画,大概就是如宙斯般高坐神殿之上,左手是科普,右手是科幻。大体上身为BU生化教授的阿西莫夫是拥有如此高的地位的。阿西莫夫的天才,早在他准备博士毕业论文时写的恶搞报告《升华产物硫羟肟酸有机胺的內涵时间特性》中就可看出。但其实后来他的作品都喜好接近历史话题而显得极为严肃,比如《基地》系列,由心理历史学的预测开始,横空造出好几个世纪的社会变迁。阿西莫夫在此的概念刚好和混沌学相悖,他虚构出的“心理历史学”可以把社会走向的预测放到一个大的时间尺度当中,而所有其他人的动向,则近似于一个大容器内的布朗运动。他朴实无华的风格(很有可能是他大批量的科普文学和历史小说所造成的影响)使得构造出的社会背景翔实可信,而《我,机器人》中引出的机器人三定律则一直是被后人效仿的对象。但其实我个人更喜欢《神们自己》这篇小说,不仅是写作风格的成熟,更是为其中三位一体的水母家庭设想赞叹不已,其中人道主义的关怀更反应了阿西莫夫在技术文学之外的思想。

[04]. 海因莱因 [Robert A. Heinlein]
《异乡异客》、《严厉的月亮》、《银河系公民》、《帝国双星》、《斯通太空家族》、《星船伞兵》、《傀儡主人》
    人们常说海因莱因是硬科幻的代表,无疑他是热爱技术细节的,正像他自己设计的世上第一个“水床”一样,然而从我的角度看,他的小说是极具故事推进力,当然偶尔也有些军国主义思想以及独我论,这估计是和他五年的海军生涯有关。我对《斯通太空家族》的印象,建立在高中时候的SFW增刊,它以及《星船伞兵》这样有点少年文学倾向的作品,很容易让人看了以后,就对茫茫太空产生无比强烈的兴趣。但之后的《银河系公民》、《帝国双星》、《严厉的月亮》则显示了其强大的控制人物的笔法,以及,可爱并有一点激进的政治思想。开玩笑地说,这种调侃并且总是谋求革命的思想,颇有点像田中芳树笔下的亚典波罗,当然,还是一个非常擅长讲故事的军人。作为“三巨头”中的年长者,让阿西莫夫崇拜的可能是海因莱因把科幻小说推倒畅销前台的叙事能力,但可惜的是,我心目中他最好的作品,《异乡异客》,却被社会抨击为“鼓吹性解放”,所谓受众的心理,真是无法理解。

[05]. 克拉克 [Arthur C. Clarke]
《童年的终结》、《与拉玛汇合》、《奥德塞系列》、《天堂里的喷泉》
    作为“三巨头”中唯一健在的,和另外两位相比,克拉克是独独在技术创新及科学哲学上有天赋的,这也为什么他是所有科幻作家中唯一一个获得诺贝尔提名的人。小时候那一整套丛书里,我没看懂的就是《与拉玛汇合》,现在想想,要是那时候我就能看明白克拉克的思想,那才是真见鬼了。所以擅长折腾神秘主义的库布利克,才把毕生所有的对宇宙的思考,都借着克拉克的《2001:太空奥德塞》发挥出来。从《童年的终结》可以看得出,克拉克总是愿意把人类想成愚昧的,而高高在上的文明,或者主,总是悄然地躲在每个事实的背后,以至于我们要进步,就得像奥德塞里那样化成星孩。《童年的终结》是一个回想起来都很有意思的小说,我们人类,终究只是像个幼稚的小孩。《天堂里的喷泉》中创造了一个太空电梯,后来谁谁谁就在自己的小说里效仿了个地球版的。当然我们也不会忘记克拉克第一定律:如果一位资深而著名的科学家说某件事是可能的,那他极可能是说对了,但当他说某件事不可能时,则他很可能是说错了。

[06]. 奥威尔 [George Orwell]
《一九八四》
    奥威尔的四十多年生涯里,并没写出太多的小说来,包括《一九八四》,看上去其实也没啥科幻味。但是从讽刺乌托邦的角度看,《一九八四》可谓是登峰造极,比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和扎米亚京的《我们》都要更一针见血。在老大哥和电网侦测的高压下,生活在骗局中的我们,尽管明知道被愚弄,也需要为自己的生活创造一个证明虚假的机会。而无奈的是,这个制度如此的发达与顽固,让置于其中的人们,看不到一点希望。这是为什么很多很多年后,马伯庸的仿效之作《寂静之城》没有让我眼前一亮的原因。

[07]. 亚当斯 [Douglas Adams]
《银河系漫游指南》、《宇宙尽头的餐馆》
    所有的文学技法或者对世界的理解都是可以锻炼的,唯独幽默感差不多是与生俱来,因此再出一个亚当斯的几率要比再出一个阿西莫夫的几率要小得多。亚当斯把毕生对“人类”这个肮脏愚蠢自大的种族的见解用极其幽默的语言融入《指南》系列――这个他在因斯布鲁克游玩时产生的灵感。以至于我现在去海洋公园看到海豚穿火圈还会想,是不是在警告我们,地球就要被拆掉了!还有巴别鱼,双头人,伟大的老鼠和银河系经济学导论,这明显都是亚当斯中毒症,可是这世界上中毒的不只我,连Google和Wikipedia都争着向亚当斯最经典的“42”理论致敬,由此可见,在银河系存活下去的第一要素,就是保持幽默感!而我们最应该问的问题,就是“到何处去吃午餐”!

[08]. 西尔弗伯格 [Robert Silverberg]
《内部世界》、《荆棘》、《巨变瞬间》
    在SFW增刊上读到的长篇科幻,西尔弗伯格的《内部世界》是第一个震撼住我的,后来才得知,他其实是一个写作狂人,写了很多年不畅销的畅销小说以后才终于开窍。SFW最初总是刊登一些西尔弗伯格的作品,《内部世界》这个带一点讽刺带一点另类的社会描述很是吸引人,包括楼层阶级,走婚式性爱,和无助的隔离哀伤,以及绝望与爆发。《荆棘》的异化情怀有点哥特小说的味道,而《巨变瞬间》则真正让他摆脱了过去的光景。过去?罗伯特的过去就是,给他多少钱,他就能写多长的文字,十足的写匠。可以预见,十年内他将获得科幻大师的称号。

[09]. 恰配克 [Karel Capek]
《鲵鱼之乱》
    美国人和英国人总是自大的认为,他们的科幻就代表着世界的科幻,所以某某某最喜欢编某某年最佳科幻小说,进去一看,都是英语系的(当然我也很自觉地认为,不可能有中文的)。然而,我始终不能忘记最初我看到的那些科幻小说,其中英语系的可能都占不到一半,这之中最有名的是《鲵鱼之乱》。同样是讽喻,捷克人走的路线和奥威尔不大一样,他不用人本身作为制度攻击的本体,他用鲵鱼来讽刺那些蠢蠢欲动的纳粹本性。当然恰配克还写过很多短篇,可是我都没有机会能看到,但不要忘了,“Robot”这个名词是他第一个提出来的。

[10]. 凡尔纳 [Jules Verne]
《地心游记》、《从地球到月球》、《海底两万里》、《神秘岛》、《气球上的五星期》、《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环游地球八十天》
    抛开玛丽•雪莱不算,科幻最早是姓“法”的,虽然凡尔纳的作品现在看来大多都是属于冒险类(伊明显有海盗情结),但他对技术的描绘和预言是所有后辈科幻作家的标尺。而且,《地心游记》和《海底两万里》,有人小时候不喜欢看这个么?鹦鹉螺号啊!不过我现在忘得也差不多了,光记得环游地球的那小哥,差点因误算日期变更线而输掉赌局。

[11]. 威尔斯 [Herbert George Wells]
《大战火星人》、《时间机器》、《隐身人》、《神食》
    同样一个叫威尔斯的天才导演,把《大战火星人》搬到广播剧上,吓坏了美国佬,可以看出这个故事编得是多么逼真。作为与凡尔纳同时代的开荒者,威尔斯把科幻小说中的技术悲观情结发展到了一个高度,所以无论是时间机器还是能让你隐身的东西,都不会让你的开心维持多久。而这种深深的忧虑,影响了几乎所有的后辈科幻作家。

[12]. 迪克 [Philip K. Dick]
《高城堡里的人》、《机器人梦见电子羊了吗?》、《少数派报告》
    如今的好莱坞,PKD就象征着能投钱的科幻小说(克莱顿式的好莱坞科幻已经过时了),但迪克一生贫困潦倒,到死都没能享受到多少版税的待遇(无数伟大的作家已经向我们证明,要在文学的路上走得更远,最要忍受的就是贫穷),但这丝毫不影响我们这一代网络用户对他作品的喜好。那天还在饭桌上讨论,如果中途岛海战出了点差错,可能二战的结局就要颠倒过来,PKD早在《高城堡里的人》里就虚构了这一点,但他的角度并不是对侵略者的痛恨,而是已然接受事实的基础上,再审视不同文化背景下所有人类的孤独。孤独似乎成为了PKD永远的主题,所以当斯科特把《机器人梦见电子羊了吗?》改成《银翼杀手》,才会成为科幻电影史上的丰碑,于是不同生命之间无法理解的隔阂,成了克隆技术还没出来前,伦理学家最为头疼的话题。去年上了他的《黑暗扫描仪》,今年又有他的作品搬上银幕,可PKD已逝,谁又能切实感受到他心中的孤独。

[13]. 蒋 [Ted Chiang]
《巴比伦塔》、《你一生的故事》、《七十二个字母》
    如果这个书单里能出现华人的名字,那只能是Ted Chiang,尽管我们对他究竟叫“蒋”还是“姜”都搞不清楚。这个住在Bellevue的Brown神秘毕业生,平常只是靠给电脑杂志写写文章过日子,偶尔写几篇中篇或者短篇,就能拿到一陀星云雨果。《你一生的故事》可谓是科幻小说中研究语言学的颠峰,而且我一直觉得,他的笔触是很具有女性特点的,或者说,是东方人遗传基因里的敏感(谋杀女人的眼泪..)?那篇小说一度给我的错觉,他为啥不去搞搞Speech,或者Linguistics,没准他以前CS学的就是这个。而《巴比伦塔》则告诉我们,这无关他学什么,是一种喷薄而出的想象力,让我们喜欢上了这个年青人的作品。而文字中偶尔带着的一点理想主义,让我想起潘海天。

[14]. 别里亚耶夫 [Alexander Beliaev]
《两栖人》、《永生粮》、《陶威尔教授的头颅》
    现在去Wiki上查别里亚耶夫的条目,就算是俄文版,也只是寥寥数语,他太早地死在纳粹手里,因此就被大家给遗忘了?《头颅》放到现在,也可以作为一个标准的好莱坞电影剧本,而两栖人的悲剧让我从小就认识到,如果你我是不同种类的东西,无论尝试多大的努力去融和,最后也不过是幻影。而若永生粮能到我手上,我也不敢接,我的卧室就这么点大,它长着长着,还不就一下子把我给吞没了。

[15]. 小松左京
《日本沉没》、《野牲之口》
    如果是先看了《野牲之口》,我打死也不相信《日本沉没》这么严肃并且考究的小说是小松左京写的,日本人还真是奇怪。多年后看到大刘的《地火》,觉得,嗯,有那么点意思,但毕竟对于所有的地理细节一概省掉了,不像小松左京,把日本地质结构吃了透,再加上感情取舍和民族情怀,作品就很丰润了。

[16]. 威廉森 [Jack Williamson]
《反物质飞船》、《反物质辐射》、《月亮孩子》、《比你想象的更黑暗》、《黑太阳》、《滩头堡》
    如我给刚去世的老爷子写的悼词:不会再有第二个CT飞船,第二个月亮孩子,第二个滩头堡,正如不会再有第二个杰克•威廉森,这个世界将如此寂寞。《反物质系列》是我高三看的第一本长篇科幻,至今还记得他描述,反物质的空间里,时空特性是反过来的,我们进去,看到我们出来。读杰克的小说,有点读海因莱因的味道,他们都很讲究故事逻辑的推进,不同的是,杰克带点童趣,月亮孩子被月球本身的沙砾改变了遗传基因,之后就有些理想主义了。而《潜在的异族》,如果有比我们想象中更黑暗的,那一定不是基因,而是我们人类自己。

[17]. 勒古因 [Ursula K. Le Guin]
《黑暗的左手》、《一无所有》
    勒古因应该是科幻女作家中最有名的一个,其实她更喜欢写奇幻,《地海传说》不是么。《黑暗的左手》构造了一个气候极端的冬星,还雌雄同体,不过她关注的东西还是更偏性别关注和社会学话题一些。《一无所有》应该也很不错,不过我没看过。而且,她是老子的粉丝,编写英文版《道德经》的人。

[18]. 贝斯特 [Alfred Bester]
《群星,我的归宿》、《被毁灭的人》
    贝斯特靠《被毁灭的人》成为了第一届雨果奖获得者,可惜这本小说我一直没有看。但<The Stars My Destination>一直是我最喜欢的科幻小说之一,而且还是我们校友,可爱的赵海虹翻译的,虽然有些地方有小错误。我们常说如何分辨科幻小说和奇幻小说,就是拿《群星,我的归宿》做例子,贝斯特让你瞬移,就整出一个“思动”以及一整套稍有些别扭的理论,然而罗琳化繁为简,直接魔法棒一挥就足够。抽开这些不看,贝斯特写的是一个类似《基督山伯爵》的故事,而且颇有些愤世嫉俗,这是让我爱不释手的地方。

[19]. 莱姆 [Stanislaw Lem]
《索拉里斯》
    去年当我听到莱姆逝世的消息时,有几秒钟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已然快忘记了这个波兰人,但我依旧不会忘记《索拉里斯》这个我最早喜欢的科幻小说。塔科夫斯基说,我很喜欢这个故事,于是就拍了,索德伯格说,我也喜欢,于是也拍了。我为什么喜欢?因为我总觉得,科幻小说不应该只有想象和技术描绘,更多的东西应该是对文明、种族、科学、交流的思考,假使我面对索拉里斯大洋,那种幽闭的感觉是不是会让我深陷其中,我想我会选择索拉里斯虚构的爱人,在存在又不存在的触碰中存活下去,也许这是我仍然是人类这个低等生物的原因。

[20]. 文奇 [Vernor Vinge]
《深渊上的火》、《天渊》、《真名实姓》、《循环》
    文奇拿的CS的Phd,然后去了UCSB教数学。他的产量并不高,但他在《深渊上的火》的设定相当有趣味(虽然听上去不是很合理),所有的概念都有边界,宇宙,技术,文明,乃至物理定律!每个边界意味着一个巨大的鸿沟,而克拉克说,任何一种技术,在不了解它的人看来都无异于魔法。文奇则认为这就像热量要从温度高的地方向温度低的地方传递,而文明有责任让高等级的去影响低等级的,而不是任其自生自灭。当然,他要前去的是一个具有共生智慧的生物的地盘。这颇多的元素揉杂在一起,使得《深渊上的火》给不景气的太空歌剧重新鼓了一把火。因为《天渊》实在太厚,所以我没去读。《真名实姓》,不觉得Matrix有点像这个么,而且这篇文章来得比《神经漫游者》还早,不得不佩服文奇对于未来网络的预见性。

[21]. 威廉 [Kate Wilhelm]
《迟暮鸟语》
    自布拉德伯里之后,就很少能看到这种诗意的科幻小说了,威廉在一个普遍的末世题材里,出色地讲述了一个从荒凉走向疑惑再走向肖申克的故事。威廉用她女性特有的细腻笔触,表达了类似《美丽新世界》的主题,个人主义在对抗城市化的担忧中,选择了回归自然,而当环境面临崩溃的时候,这种回归是否能挽救步向末路的文明呢?还是我们的人性终究可以让我们在个人选择中存活下来?

[22]. 潘辛 [Alexei Panshin]
《成年仪式》
    有一条对潘辛的评论,非常贴切:”Alexei Panshin may be science fiction's least remembered author of a Nebula-winning novel.”真是颇有些让人伤感的话,但无论如何,让潘辛拿星云奖的这篇《成年仪式》着实很有意思。我小时候也曾希望作一个博物学家,这样才可以罩得住身边那些比我高大凶悍或者比我更能讨老师喜欢的小蠢驴们,后来发现,Mr. Know-all == Mr. Know-nothing,所以改投技术研究的行列了。但在潘辛的笔下,当系统的学习还得面对一次严苛且不能逃避的成年仪式时,朋友的鼓励显得无比重要。多好的少年情怀。

[23]. 小林泰三
《醉步男》
    小林泰三是咱们学EE的,但貌似更喜欢写恐怖小说一些,不过他的这篇《醉步男》实在是迷死人,里面充斥着各式各样的逻辑探讨。其中渲染得最多的,是时间流动性与意识流动性之间的关系,而小林泰三更是在小说中构思,由于我们自己的观测,导致所有本处在非实化的波函数的世界,坍缩到我们自身所在的世界上。而因果关系则是我们为了解释这个世界所产生的幻觉。总之我头一次看《醉步男》的时候有些晕,可能晕了好一阵子没恢复过来,但那种越晕越想看的欲望,就是它的魅力所在。

[24]. 赫伯特 [Frank Herbert]
《沙丘系列》
    《沙丘》是这样的一个系列,它把地球替代成了一个具有沙虫和极其恶劣的环境的星球,而所有的宫廷及解放的斗争就发生在这样的星球里。他的趣味仍然在于人物的刻画,而不是林奇改编成电影后呼哧呼哧的叫喊。而无论王子的复仇,还是皇帝的镇压,都逃不过那诱人香料的蛊惑,及沙丘生态学的限制。

[25]. 伯吉斯 [Anthony Burgess]
《发条橙》
    《发条橙》或许不能称为科幻小说,无疑库布利克让它的名声更进一步,其实伯吉斯本身就是一个记者加作曲家,和我一样又特别喜欢Gin&Tonic,探讨的又是罪恶本质,所以对我的吸引力本来就很大,加上最后的神来之笔,让阿莱克斯来一把贝九,好好升华了一下。如果硬要归类的话,其实也属于讽喻型的反乌托邦小说,只是关注的角度建立在“恶”的本身。

[26]. 贝尔 [Greg Bear]
《血里的音乐》、《移动火星》、《达尔文电波》
    看过许多中篇,但最爱不释手的除了《你一生的故事》以外,就是贝尔的《血里的音乐》――这个颇有些绝望而恐怖的故事。到最后,纳米般大小的东西,给了我们人类世界一个好好的“补完”。而《移动火星》则是把行星改造和虚拟享受揉杂在一起,当然,又是一个有些奇怪的女人。《达尔文电波》我还一直没看,对达尔文进化论的反叛,应该会比较有意思。

[27]. 索耶 [Robert J. Sawyer]
《终极实验》、《计算中的上帝》、《金羊毛》、《星丛》、《远望系列》
    很多人都喜欢索耶,当然也同情他莫名其妙地输给《哈里波特》,不过我其实不是很喜欢他的文字,感觉他有些时候过于想卖弄,却总也说不到点子上。但总体还是瑕不掩瑜,《终极实验》成功地探讨了永生问题,而《计算中的上帝》则很有趣味地把几个种族放在一起去“计算”宇宙之中的上帝,《金羊毛》则挖掘了一把人工智能与主宰的问题,《星丛》,基本上是故事。当然,我老是在怀疑索耶怎么会是个学文学出身的,技术描绘得倒不错,人物却总塑造得软趴趴的,故事也讲得不痛快,莫非是翻译的原因?

[28]. 比约德 [Lois McMaster Bujold]
《迈尔斯系列》
    我到很后来才发现,比约德原来是女的。当然其实她写的故事的类型我倒不是很感兴趣,但不得不承认,迈尔斯这个人物刻画得非常好,怪不得她的小说很吸引青少年读者,而且被称为太空歌剧的“丰碑”。

[29]. 吉卜森 [William Gibson]
《神经漫游者》
    说吉卜森的原因,主要在于他的成就,尽管弗诺•文奇甚至PKD都比他更早地在虚拟现实类的科幻小说中有所尝试,但是《神经漫游者》才是大众认可的塞伯朋克的创始者。很多年后,人们为<攻壳机动队>和<Matrix>激动无比,殊不知,吉卜森早就把Cyberpunk带到了这个世界,以至于吉列姆深受其影响拍的<巴西>和<12只猴子>都让我爱得如痴如醉。但还是得说,我不是很喜欢吉卜森的文风。

[30]. 西马克 [Clifford D. Simak]
《星际驿站》
    西马克号称是田园派的。当然,从《星际驿站》这篇小说看,那也确实够田园,因为唯一和外星人联络的家伙都被扔在地球的偏僻小农庄里了。其实可以把《驿站》看作这些的组合:孤独的执着,责任感驱使的寂寞,以及友善的外星人们。

[31]. 广濑正
《负数与零》
    广濑正号称是追随时间的男人,一生写的所有科幻小说基本都与时间有关。《负数与零》的主题远没有《醉步男》那么复杂,但是广濑正巧妙地把几十年变迁下的日本风情糅合在一起,大概会让经历过这些的读者更有感触吧。

[32]. 波尔 [Frederik Pohl]
《回家》、《门口》
    我没看过《门口》,不过《回家》倒也不错,想想我们把老美的孩子,把他们留在中国,辅以美式教育,多么的有意思。但问题是,在《回家》里,海克利人要养的是地球人,多么大的差别啊。

[33]. 尼文 [Larry Niven]
《环形世界》
    对于《环形世界》,这是一个有关寻找的故事。我们从一个城市飞往另一个城市,末日的情怀赋予了我们无数灾难的场景,但尼文告诉我们,希望总是在前方。

[34]. 哈里森 [Harry Harrison]
《不锈钢老鼠系列》
    哈里森也是一个幽默的天才。不同的是,他所创造的不锈钢老鼠,是个吊儿郎当的反英雄经典,不过少了点亚当斯的尖锐,更像是冒险小说,适合当作漫画看。

[35]. 布利什 [James Blish]
《事关良心》
    锂西亚人是没有宗教的。但这个没有信仰的种族,却异常的友好与平和,这不仅让随去的牧师无法理解,也被狂妄的人类无法自制地给爆掉,真是讽刺啊。

[36]. 斯特金 [Theodore Sturgeon]
《超人类》
    斯特金的想象力瑰丽恣肆,《超人类》对准了那些具有异能的孩子的成长过程,而且每人作为功能启用的一部分,直到合为一体才真正找到了出炉(变形金刚么..)。

[37]. 盖曼 [Neil Gaiman]
《美国众神》
    我其实觉得盖曼的东西,没啥科幻味,但是《美国众神》还是很受欢迎的。大体上,是把一些神话和讽喻的东西揉在一起,新旧神灵云云。

[38]. 斯万维克 [Michael Swanwick]
《地球龙骨》
    斯万维克的这篇小说倒还是蛮有意思,时间旅行被赋予了规则,必须怎么样,不能怎么样,可是,抢夺恐龙,哪顾得上这么多,之后就是逻辑的悖论了。

[39]. 温德汉姆 [John Wyndham]
《三角妖之日》
    温德汉姆这真是老前辈,那个时代的书得放在那个时代的环境下看才能看出感觉,尽管我知道他把三角妖和灾难都描绘得很好,但是时代变了,不太打得动我了。

    其他有颇深印象的中短篇,还有巴克斯特的《猎户座防线》,谢克里的《AAA行星消毒公司系列》,凯斯的《献给阿杰尔农之花》,小冯内古特的《五号屠场》,奥尔迪斯的《温室》,克蕾丝的《西班牙乞丐》,海姆瑞的《西班牙流感》,希尔的《美食》,沃格特的《休眠的艾拉尔》,桑托斯的《绕》,星新一的《无微不至的关怀》,卡尔维诺的《无色的世界》、《恐龙》,筒井康隆的《超越时光的少女》,比松的《熊发现了火》。回过头看,中国的长篇科幻,不是虎头蛇尾就是瞎扯淡,没有几个能称得上佳作,倒是短篇还有些挺不错的。我个人最喜欢的是韩松和潘海天,参见《地铁惊变》和《大角快跑》。

6月21日

Midway, Midway, Midway: How I learned to stop worrying and love presentation

     两个月以来,他一直同伊迪丝·布拉丁互通快信,而且知道他们互通快信的唯一原因和理由是因为这能使他们情感交流,所以他原以为自己的地位是相当稳固的。他费尽心机,找不出她有任何理由只是为了接一个吻这样的事情,对他表示这种态度。
                                            ——Scott Fitzgerald <May Day>
                                                  [What a cute boy!]

     日本人用Tiger Tiger Tiger的暗号偷袭了珍珠港,殊不知对美帝这种小强圣斗士,同样的招数不能使第二次,于是密码破解让小日还没在中途岛开战就落了下风,再加上一连串偶然和糟糕的运气,这场以强"邪恶"对弱"正义"的比赛才成功窜改了历史,寒...这居然就是我小时候最爱不释手的一段战争史了。不过现在人长大,对人类嗜血的动物本能已经有了较深认识,所以对战争这种东西愈来愈不感兴趣,没想到,国防教育做到美帝这边来了...

     San Diego,时隔两年我再次来这里,好像一切都没变化,但是行程短,所以一下飞机就径直奔向中途岛航母博物馆。叹为观止!

     然后就在退役的中途岛号(虽然伊没参加过二战的一场战斗...)上头生生逛了三个钟头,从二层甲板到一层甲板到主甲板再到飞行甲板,身上还背着手提电脑,头顶是彩条T恤的加州阳光,累啊!但是也很爽! 小时候有一套飞机的牌,其中我们那时一致认为,F-14/F-16/F-18和米格29就是最好的牌,没想到这一下子就把F-14雄猫/F-18大黄蜂/F-4幻影都给看够了,不仅如此,还有A-3空中战士,A-4天鹰,A-6入侵者,F9F黑豹,S-3海盗反潜机,SH-3海王反潜,E-2鹰眼预警机,T-2鹿眼教练机。从飞行甲板还可以眺望到对面正在服役的里根号。我就在上头不停地转啊转,这换作我们伟大的天朝,还不早把这些东西给藏起来。不过一个人出去玩的不方便就是,没人给我自己拍照...有图为证:


【中途岛号和远方的里根号】


【二战服役的俯冲轰炸机和它的引擎】


【喷气引擎和老仪表盘】


【F18!! 大黄蜂!!】


【F14和雄猫的机载导弹】


【我和黑豹以及舰桥】


【帅气的幻影和天空战士】

 
【酷毕了的天鹰!!】


【天鹰,舰桥,飞行甲板】


【鹰眼和海盗】


【鹿眼和海王】


【高级军官俱乐部和有美国特色的纪念房】


【弹药升降机和轮机房】


【小女孩与大副室】


【印度之心和悠闲的海港,背后是潜艇】

   
【San Diego Sports Arena 街景】

     其实此行的主要目的是去开会,但是我一点也不喜欢听学术会议,以前如此,现在也是如此,经常听着听着就走神了,从中间段就变成了完全的chicken chicken chicken。自己的presentation倒还是不错,但正如文德斯所言,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经常会问一些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是谁,我们存在的意义是什么。这样我也经常会想,这些报告存在的目的在哪里,我为什么会在San Diego,我为什么如此彷徨。

     想到这,就会有塞勒斯表演的奇爱博士跳到面前,狂笑不已:你怎么会停止恐惧而去喜欢学术报告!哦,我想对塞勒斯说,Marriott一切如故,有好吃的桑椹和难吃的面包,但是这个世界一如既往的荒谬。

     乐哥前一天还在和我争论我抱的那到底是粉红猪还是粉红河马,第二天就把我们感恩节从波特兰买的足球给一脚踢到了Lake Union里。我在海事博物馆里看到了一个很可爱的海盗船模型,虽然不是瓶中信那种格式的,还是忍不住赶紧给买了下来:
    【我的海盗船与粉红猪】

     继续开crofty的作品介绍会,这曲子是给黑白的<辛迪蕾拉>话剧做的,总裁,顺便再帮我稍一句,我是孔黎娜的粉丝,可惜她去杭外教书了,这词写得真好。

     以下由真实故事改编,我来了美帝一年,终于第一次和美国人有了真正的交流,不再是"How's it going?"、"Awesome!"、"Where are you from?"、"How's this quarter?"这样的bullshit了。继海说:“我觉得自己并没有完全融合进英国生活,我们的英语讲的不好,我们不太了解这里的文化,我们害怕自己的举动显得有些粗鲁。我的两个女儿在幼儿园,在她们过生日的时候我们没有意识到要给其他的同学带来蛋糕。因为在中国我们并没有这样的习惯。”

Terminal #2, San Diego

     圣地亚哥的二号候机楼像中国的长途汽车站一样,拥挤,潮湿,聒噪,间或有一两个操西班牙语的乘客携家带口地从狭窄的过道跨过去,也是一脸的疲沓。小女孩们把自己的粉红小拖箱都搁在地上,折好裙角蜷起双腿坐在上头,把脚翘得老高。她们身上鲜艳的衣服映衬得窗外的毒阳也不过是一摊即将融化的巧克力,软趴趴地搭在飞行跑道的尽头。

     “非常抱歉地通知,原定五点四十五起飞前往圣何塞的5287次航班,因为检修而推延起飞,具体登机时间,另行广播。”

     “哦,上帝。”我下意识地嘟囔了一句,继续低下头看小说,去圣何塞只是为了转机,如果因为这次晚点而误过下一趟飞机就麻烦了。

     “你的飞机晚点了?”坐我对面的老太太突然抬起头来,嚼着剩了一半的威化,“去俄克拉荷马的飞机,从不晚点。”

     “你住在俄克拉荷马?”

     “是,不过我曾经住在圣地亚哥,大概五十多年前。”说到这,老太太把咬了一半的威化从嘴边摘下来,用锡纸包好,抹了抹自己的嘴唇,“那个时候圣地亚哥还是个小城镇,不像现在这么多人。从中心看过去,也就十来条街。”

     “五十年代?真的是很久远的事情,”我把书合上,“那个时候我的母亲都还没出生,可是你已经在圣地亚哥这么美丽的地方生活了。”

     “我每次回想起圣地亚哥,就非常开心,港口里停满了船和小舢板,”老太太挪动了一下身体,“还有满街飘的鱼香,”她的眼睛朝向远方,那边仿佛就能看到在港口上方盘旋的海鸟,以及上上下下的运货工和摇晃着渡轮的海浪,“瑞恩航空公司,你听说过么?我就在那工作,在圣地亚哥中心的一座楼房里,我们做很多飞机,大飞机,不比波音的小。”

     “是么?我见过波音是如何造飞机的,得有一个很大的厂房用来组装。”我想起上次去波音博物馆的事情来。

     “我们那个时候也有大的厂房,XV-5你知道么?我们的东西比波音的F-4早服役。”她说到这里才把眼神重又聚焦在我这里,看我一连疑惑的样子,便又把头侧向一旁的落地玻璃窗,“我理解你不知道,现在的年青人没有谁还记得那个时候的事情。可是我这次回去,公司已经不在了,那栋楼其实还在,只是已经没有了瑞恩的任何一点痕迹。”

     “破产了?”我听着她的描述,想起以前在教师里大扫除,那些陈旧的蜘蛛网扒在墙角,我们站在桌子上头,拿拖把去够蛛网,够着了就拼命地扑闪,直到把所有陈旧的象征都赶下台来。

     “没有,被别的公司给买断。是什么公司来着?我也不记得,我离开瑞恩很久了。”

     “唉,这是个商业社会。”我尽力保持着低沉的语调,对于一个老人,也许任何触动都会伤害到她。

     “我这次来圣地亚哥,本是想看看以前工作的地方,”一位墨西哥旅客从我们中间的过道挤进来,拖着行李往登机口去,老太太不得不打断了一下自己的话,“可是一切都变了,公司不见了,小镇的模样也不见了。我不喜欢现在的圣地亚哥,太多人,熙熙攘攘。走在路上的都是游客,拿着地图,嘻嘻哈哈地给旅游点撒钱,然后嘻嘻哈哈地走掉。”

     “而且还很热,晒得厉害,”我心想,还好没有把我书包里的地图拿出来,“你在这边还有朋友么?”

     “还有两个,一个瘸腿,一个瞎眼,我昨天去看了他们,其中一个对我说,打算搬到蒙大拿去。”

     “真是可怜……那地方不是很冷么?”

     “你看圣地亚哥天天太阳高照,其实也挺冷的。”不知不觉中,老太太已经吃得满嘴都是威化屑,衣服上的则被她弹了弹,落在凳子上,“蒙大拿,人少,我们都喜欢安静,这里的高速公路让我觉得恐慌。你是从哪来的?”

     “西雅图。离蒙大拿倒是不远。”

     “波音的地方。我女儿住在那,西雅图人也太多。”

     “那你一定是没去过中国。”

     “是么,但我想没准中国还会更有趣味一些。你的飞机是不是晚点了?”老太太没等我插话就继续说起来,“我迫不及待地想回到俄克拉荷马。”

     “没事,你不是说俄克拉荷马的航班从不晚点么。不过,那不是临近沙漠吗?”

     “哈哈,”老太太突然就笑出来,这么一笑,剩下所有的威化都洒出来,溅到领口,裙边,凳脚,“你肯定是很久没去过俄克拉荷马了,那里早就绿树环绕,出去好几百迈才看得到沙子。不过俄克拉荷马也有它的缺点,每个州都有它的缺点。”

     “加州的缺点是什么?”我本来想单说圣地亚哥的,想想还是作罢。

     “加州?人多,荒唐,而且,有地震。像圣地亚哥,一年少说也能震个几次。”

     “圣地亚哥有地震?我记得,洛杉矶倒是有次很大的地震。”

     “我当时就住在那。”老太太很得意地说道,只是注目着我的身后,那里也许有断壁残垣和不停喷水的消防栓,“晚上两点多,从床上震醒,我被吓得动不了,只是拼命地把两个孩子往床下塞。你知道吗,大半夜的,天旋地转,所有的东西都从脑袋上头砸下来,我觉得我失忆了,这件事情我直到几年后才回想起来,当时确实是我赶的孩子们,而不是他们自己给震下去的。”

     “酷啊,真是难得的经历!”

     “那是洛杉矶,一个没有人情味的城市,震几次我都无所谓,可是圣地亚哥也会遭殃。余震来一次,我家的吊灯就掉一次。”

     “你还是很爱圣地亚哥。”

     “这里是我的故乡。”老太太把她脚底下的包拿起来放在双膝上,“我去过15个州,在9个州生活过,到头来我还是想回一趟圣地亚哥。”

     “所以,你正在这里。”我掰掰手指头,似乎我也去过15个省。

     “我曾经以为它永远不会变,永远只是像五十年前那样大。现在我的外孙有这么高了,”她抽出一只手来在鼻子尖附近比划了一下,“圣地亚哥也大了,不再是我小时候那个模样,你明白吗?我现在只是想,早点回去俄克拉荷马,回到我的家,开我的小汽车,不用在这摇摇晃晃的机场等。”

     “你马上就会回去了,”我心里嘀咕,飞机延误的是我啊,“俄克拉荷马,特尔萨。”

     “我去看看我的飞机是不是要来了,”老太太微笑地提起自己的行李,走向我背后,迈了一步出去,似乎想到什么,便又回头和我说一句,“我不是住在特尔萨,不过它的夏天和西雅图的一样漂亮。”

     我笑笑,于是继续埋下头看自己的小说,菲茨杰拉德的故事写了一半,我大概能猜到结局,他的主人公总是能轻易地赚到很多钱,最后却也总在女人身上栽个满鼻子灰。我总是期待一些惊喜,但故事到后头,孩子还是没能要回身边。等到把书合上,这才发现老太太看航班去后,就再没有回来。

     也许是去俄克拉荷马的飞机已经到了,我心想。

     不久对面坐过来一个空姐,修长的双腿,黑丝袜,短裙,都是我喜欢的东西,可是她弯腰掏出一张面纸去擦拭凳子上的威化饼干屑的时候,我只想到了刚才坐在这里的老太太,她七十来岁,脸像是被洗衣机搅了一趟,只看得到刻下去的皱纹,她出生在圣地亚哥这个过去的小渔港,她要去俄克拉荷马。我想起西雅图,那个美得忧郁的城市,便愈发无法忍受在这里等待下去。

     而此时,窗外灿烂得像打了一记照明弹,所有乘客都在疲惫地享受加州的阳光,明亮的比基尼、盘旋的海鸥、时起时落的小飞机,和圣地亚哥的二号候机楼一起,慢慢地萎缩成一块煎鸡蛋,人们就这么昏睡地被吸进来,身形扭曲地坍缩成一个奇点。

6月16日

I need all: Wells Fargo奇遇记

      你只能预示业已发生的事情。
                        —— Eugene Ionesco <Le Rhinoceros>

      老情人demo终于回国,还害得我起了一大早去送他。话说伊在我图待的一个月,我蹭了微软报销餐无数,但丫出状况的次数也实在太多,基本没有哪次我去接他没出问题的,不是找不到人,就是地点错误,就是电话报错,就是无人接听,甚至忘带回家钥匙!真不知道大头是如何能忍受和他共度下半辈子的。不过为了那签证费,我们还是得在天气极其恶劣的上周末去了趟温哥华,照demo的说法,这好歹是他到过的第三个国家,我想想看,对我而言,是第十四个。

      所谓奇遇,都是在意想不到的时候出现的。走的当口,才想起要换点加币,没找到BOA,于是就近冲到一家Wells Fargo里头,对服务员说...我要换三百加刀...

      小妞疑惑地看看我,然后把一张纸条推给我,上面写了许多数字,她指着其中的一个数字说:“We have just 193...”

      我当时就傻眼了,心想,诺大的一个Wells Fargo,怎么居然就193加刀?不可理喻,早知道不如去再找个BOA,于是很豪迈地对小妞丢了一句:“I need all of them!”

      这样她看我看得更疑惑了,于是记录下一大堆我的资料,对我说稍等一会,便到隔壁的保险箱室里,五分钟过后,我则眼傻得更大:她居然抱出一堆钱来...接着把钱摊在我面前,一捆捆的,还都是五刀和十刀的纸币,小心翼翼地给我数:“1,2,3,4,..20. This is one hundured.”我在那里狂汗不已,终于明白过来,那193,原来指的是193百刀,赶紧告诉她,我其实只要300刀就足够了,于是她只好把一大陀钱挪到一边,我心想,这我要是全要了,她还不打电话给警察报告说这里有一可疑亚裔男子啊...不明白的是,我和她,到底是谁理解错谁了?...

      温哥华嘛,还是依旧,不过猩猩别这次带去的湘菜馆非常地道,老板是长沙人,腊肉很正点。我也终于去了趟吊桥,完全就是荆棘谷的巨魔风景,让我感觉无比亲切。晚上和猩猩别看的加三实在是垃圾透顶,完全不知所云,我在想,是不是我欣赏的轨道,已经越来越偏离这种需要去"看"的电影了?有图为证,我发现我没辙,就是爱demo这种娇小型的。

 

【我和demo】  

【猩猩别戴潜水帽】

      去的路上,顺便也测试了下乐哥的Audi A4,开到了180kmph的速度,再往上,发动机的声音就轰鸣得相当厉害,而且加速也开始慢起来,115mph看来是它的极限稳定速度。第二日和微软浙大民工群聚餐,钟琪老兄新买了一台本田C2000双门双座跑车,却偏偏把不到日本妹陀,不过车还是很漂亮。回来以后烦闷,干脆玩了会WOW,一个人跑到西瘟疫去做了一些大家都没做过的任务,其中有一个,是为了让逝去的灵魂和自己的爱人合一,好运护符,还有一个得找个叫达尔松的农夫,结果伊藏在厕所里头,我把他纠出来的时候,早已变成了嗜血的食尸鬼。最近身体出了点问题,多亏了刘医生的远程指导,翻箱倒柜找出一包安必仙,不然挂定了。我来美帝就带了这么一盒消炎药,果真是救命。

      还是上个星期,听了香港phd的独奏音乐会,哈,其实我还是第一次在这么近的距离一个人听人弹钢琴,很多曲子都是我中学的时候经常听的,德彪西莫扎特啥啥的,想来很怀念,而且是可以一个人做在空旷的教师里,把脚翘得老高,只是简单地听音乐和洒进来的阳光。一年多前的这个时候,我请昊猪吃韩国烤肉,那个时候对他是感情的岔路口,我只是做了一个极其理性的phd candidate该做的事情,尽管那样理性的分析让人对生活的激情更加的绝望,就像<我要复仇>里小女孩掉在河里,我们在电脑屏幕背后扼腕撕心抓狂,却依然只能眼睁睁看着她无助地沉下去。那之后一年的现在,叮当说我其实说出那样理智的话何尝不是一种悲哀,我也理解,我又何尝想悲哀,于是便想起狗头为<HALB>写的文字:

      "HALB是一个缤纷时代结束,而另一个灰暗时代开始的转折点...我们每个人的道路都在这一点汇聚,然后散开"

      这才发觉,是不是对我而言也得必须经历这么一个转折点,而反思"究竟来美国是不是正确的选择"似乎越来越不清晰。我并不像有人那样从大二起就坚定地踏上了这么条路,也不是完全地随波逐流,想来,如此做的原因有一部分是为了父母开心,另一部分是我自己旺盛的好奇心,还有一部分是所谓的"理智",理智与流浪,换上邹锐的<今夜去流浪>,很可惜没有见过其本人,我不太给别人高评价,但他确实很有音乐才华,也一直没有几乎把<HALB>送给他。想起以前在德语课上学的一首小诗:

      schon um halb vier morgens, kann gar nicht einschlafen
      bin aber nicht schlaflos, muss nur angst davor haben

      这一两个月确实熬夜熬得有点多,如诗里所言,即算躺下去,也无心睡眠,和某人的睡不长刚好相反。那天接到电话,老妈如常念叨了一番,末了说一句,爸经常看你很晚的时候才打来电话,不要太熬夜了。这貌似是半个月以来听到的最温暖的一句话,我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阿开的信我已收到,非常开心,那是岬新一么,你提及的与父母的交流,我深有感触。有一次我实在耐不住性子,指着母亲说,我活了二十多岁,说实在的,你了解我吗?

      一秒钟后就觉得言过了,“了解”实在是个太过沉重的话题,我和母亲从不互相倾诉痛苦,我们都有自己的发泄方式,她有她痛苦的时候,我有我痛苦的时候,关键是面对这些,我们都不发一言。以前在她看的译林背后,有一篇托马斯·曼的短篇小说,大概讲的是平凡的家庭里一个坚强的母亲。我想她也是坚强的,因为即算是背叛之痛,也不曾向我抱怨太多。图雅为了养育巴特尔而和他离婚,然后再拖家带口,这已经无关于生存和单纯了,这事关我们原始的情愫。

      夏天UW的校园,安静得像一块墓地,其中一无名的墓碑,下面没有金币,却上书:

      埃德拉蒂诺:
           我一半的过去埋葬于此
           另外一半丢失在图书馆的地下一层
           如果有哪位好心人能把它找来和我的书页放在一起
           我愿把我,埃德拉蒂诺,以及The Ugly挖掘宝藏的地点告知于你
           小心,那不仅仅是一枚发黄的书页

                                                            —— 朱见肖沃

      明天去San Diego开会,那里不仅有海滩和航母,还有我一封本应存在却一直没存在的海报,以及童颜的诉苦。文德斯说,直到世界尽头,我也会追随你而去。这或许是我说的也不一定。

6月13日

如果大海有自己的左轮

它会杀了你,然后把我吞没
6月12日

最后一粒大白兔,找不到我的口琴,我要打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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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

第一次被老外mm亲了...

      我相信,过去、现在、未来的感觉,只不过是我们人类的一种错觉
                                                                        —— Einstein
 
      早上六点睡觉,然后十点就给冻醒,居然就睡不着了...照乐哥的说法,冻饿而醒,悲惨至极... 
 
      某日晚上烦闷地去湖边,刚把车停好,一美帝小哥和一美帝mm咚咚咚冲过来,问我要烟抽,我咣叽掏了两支给他们。可能是看过滤嘴比较长,于是mm很好奇地问我,这是啥牌子?我一边翘着嘴巴一边很随意地说..it's a kind of chinese cigarette..伊很兴奋地说,哇!中国烟!我第一次抽到中国烟诶!我是不是应该把它保留下来啊!然后很激动地抱住我亲了一口。我寒,想我如此这么传统的一个中国人,居然就这么第一次被占了便宜!恨恨中,决定下次多带点中国烟过去。
 
      昨天去打羽毛球,被清华校队的给蹂了,回来全身酸痛,一个月不运动的后果。发现自己愈来愈门门都通样样不精了,下次一定要发展一门拿手的出来,比如跟踪术。上次在牛后头10厘米处足足跟踪了10分钟,伊居然完全没发现。EE这种学科一般难出美女,不过有两个老外还是长得不错,一个是大屁股喜欢托着大眼镜的伊朗人,另一个连续三个学期和我take了同一门课,虽然第三个学期我终于无法忍受而quit掉了那门。这mm头发很是漂亮,虽然伊也经常不注意地把自己的头发弄得很脏乱,就是眼神迷离了点。你说跟踪?我当然跟踪过她,我知道她会去哪里住在哪里,我能保持住一段很长的距离不接近上去,也不会被发现。我觉得我只是享受这个过程,隐遁与窥视的过程,让我想起小时候地雷带着我的"背包运动",还有中学的时候,跟踪某男某女们的时光。其实在浙大的时候也有一段时间经常在教九跟住一女孩,还是我认识的,不过是很久以前了,从一杯蜂蜜绿茶开始的。Anyway,我知道你们是无法理解其中的快乐与满足感的。
 
      那天和日文探讨名字的区分度,用搜索工具检查了一番,我们伟大的超常弱智儿童实验班的诸位同学们,名字区分度最高的显然是我和彭大小姐以及米爹了,还有谁会选择这么奇怪的字作名。不奇怪的是,魏劼的区分度也很高,以及苗姐左肥刘列。但是没想到的是,也别的区分度也很高!寒,"周""迎""凤",这三个字的搭配貌似不会那么不常见啊,居然只有一个电工取这个名字,看来迎凤迎得大家都不敢上了。阿泡的区分度也很高,姓蔡的少?不会丫。。。原来米爹还献过血的。。。
 
      今敏的Paprika终于能下了,发现,就是妄想代理人的升级版,寒,换上平沢进的音乐。法斯宾德逝世25周年么,法斯宾德这个拜仁州的人,是不是文戏喜欢的类型?文戏给我的小塔的<撒旦探戈>,至今没有鼓起勇气开始看,七个钟头啊!一定要运足气才行...
 
      明天携demo北上,卢卡,刀疤男,02年欧洲同性恋最喜欢的男人,一个都不能少,我要回归我的生活。
 
      那句话让我困扰了很久:我是不是真的在追寻unexpected的幸福。
6月3日

Kiss is still a kiss, but kiss is not a kiss

    “有人告诉我你对自己是一个暴发户很自豪,佛麦雷。”
    “是的。我把第一位普瑞斯特恩先生引为榜样。”
    “你对愤世嫉俗是乐在其中呀。” 
                            —— Alfred Bester 《The Stars My Destination》
 
     我不得不承认,一切都是往一桶卵的方向发展。
 
     我打算把所有东西都换掉,包括blog的名字,可是仍然止不住想躺在地板上发呆。我想不通的是,为啥我想它下雨的时候它却给我天天艳阳高照到九点半,惹得老大都要向我哀叹我们的夏天去哪了,难道还需要我哭哭啼啼地作濒死状然后拉着你们的手颤抖地低语“贱猪啊...世界啊...”么?当然,这一切都赶不上demo带我们去吃的螃蟹,在carpool上飞奔的时刻,是我这一个月来最快乐的瞬间,尽管我知道我违规了。
 
      浙大又有人跳了,不知道那个女孩在从四楼坠下去的瞬间,有没有Lady&Bird的Suicide is Painless传入耳中。套用你的话,我们还是要活下去!
 
      在西雅图永远看不到咆哮的海,那是内敛而深沉的咸水。祖父悖论告诉我们,"回到过去"这个逻辑是无法为地球人所接受的,我却只想躺在海边听她的呼吸声。倘若回到几十亿年前,月球还没有从地球上脱离出去的时日,我们的板块都连在一起,西雅图无非也是一块普普通通的内陆平原,和长沙一样。回到那个时候的海边,没有如今迅猛的浪涛,就像坐在这里的一个个咸水湖旁一样。我可以像<有熨斗的风景>里那样树起一攒篝火,能透过蒸腾的海风看到大洋的对面,以及过去。
 
      想到这便期望马上去买张机票去芬兰,那个我曾经去过的千湖之国,找片靠湖的针叶林躺下来。
 
      我的某篇文章被飘渺收入八年文集,就在海燕文章的下头,可是我觉得那文章写得不如我发在非主流的<公交车69路>,于是回去看了看,突然发现其实我当年还有一个id叫做promiscuity,昵称是烂蕉王子,真不知道站长是怎么通过账号的,这id送给了dam,我看还活着,可别让他憋死。顺手把那小说也贴一遍:
 
      公交车69路//rollin
 
      阿狗刚从学校毕业,花了好一番功夫才适应了这种井井有条的生活,在离工作地点不远的地方找了一间房子安顿下来,女友也从宿舍里搬出来和他一起住,薪水虽然不算很多,但对两个胸无大志的年青人来说是足够了。
      阿狗的自行车在毕业之前就送了人,因此上班都是坐公交车,大概四站路的样子,之所以数字不能确定,是因为有好几趟公交车都到他们公司附近,走某些路线会是四站,某些五站。通常阿狗都是选的坐四站的路线,只是日渐沉闷的时候,他会换乘一些车次,照他的说法,不同的车次,年轻女售票员的分布是不一样。
 
      九月的第一个星期二,阿狗和他女友吵了一架,原因是早上有只小强从碗柜里爬了出来,阿狗女友哭天喊地冲出厨房,不小心把几天前他们一起买的餐具给摔坏了,阿狗埋怨她大惊小怪,她却骂阿狗一大早屁事不做还在这里说风凉话。阿狗一肚子火,于是抄起报纸和面包就走人。
      出门往右拐的第一间小商店是个二层楼的法式建筑,楼下是店面,阿狗习惯性地在这里买了一小袋槟榔,屋顶传来几声嘶哑的鸟叫,一只黝黑的乌鸦扇扇翅膀停在上头,嘴尖红得像涂了干粉颜料一样。阿狗抓起槟榔就走,巷子口的垃圾桶盖不知道被那个狗娘养的给撬翻在地,各色的垃圾洒了一地,几只野猫在垃圾桶边上翻腾着,腥味和臭味夹杂在一起。车站在马路的对面,刚巧阿狗碰上了红灯,整个小区就这个红灯的时间最长,不过阿狗出来得早,迟到好像希望不大。
      这天特别奇怪,阿狗在车站等了约摸五六分钟,居然一辆公交车都没来,直到阿狗把整张报纸看完,一辆到他们公司要五站路的69路车来了,阿狗想也没想径直走了上去。虽是上班时刻,车上的人却是少得出奇,阿狗找了靠窗的单座坐下来,这时一个女孩也跟着上了车,人长得不算特别漂亮,却是非常清秀,分叉的发辫洒在肩头,嘴角右边有一颗颜色不重的痣,穿在身上的连衣裙分外的紧,像小了一号似的。阿狗一边啃着面包一边盯着那女孩看,女孩撞见这略带攻击性的目光,有些害羞地低着头,找了第一排双座靠外的位置坐下。
      阿狗就着女孩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香气,大口嚼着乏味的面包,快到公司的时候,刚好把早餐给干光。女孩始终纹丝不动地坐在第一排,仿佛睡着了一般,阿狗瞅着女孩的背影,拍拍满手的面包屑下车。
 
      这天他的工作做得异常的快,连一向批评他新人要多用功的组长也大为吃惊。阿狗倒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的,下班的时候,他在公司门口顿了半分钟,然后朝回家的反方向走,因为69路的车站在那边。路边几个乞丐蹲在地上,半睡半醒地倒在一旁。
      只消一会69路车就来了,上车以后阿狗一眼就看到了早上碰到的那个女孩,还是那一身蓝色的连衣裙,只是没了座位,静静地站在靠车门的扶手旁,身边还站了一个长相颇为猥琐的男人,手环绕着她的腰。阿狗忿忿地往车门那边走,也在人堆里找着一处歇脚的地方,女孩仿佛也看到了他,眼睛眨巴眨巴得像只迷途的小猫,那男人时不时地把她的头强行扭过去说话,女孩总是冷淡地说两句,然后倔强地把头甩过来盯着阿狗这边。
      一直到阿狗下车,女孩始终不时地瞥着他这边,阿狗觉得下车的步子有些沉,差点在人行道的台阶旁扭了脚。过马路的时候,红灯依然很长,巷子口散落的垃圾依稀可见,闲散游荡的寻食野猫越聚越多。阿狗换了一条更远的路回到家里,女友好像并不在家,桌上摆着一碟子咸菜和一碗泡面,面汤早就冷了,上头漂浮着一两根面渣。
      这天他的女友晚上回寝室住,阿狗睡觉的时候不停地听见碗柜里小强嚣张地窜来窜去的声响。
 
      第二天阿狗起得有些晚,出门的时候已然是七点,仍是在右拐的小商店里买了一包槟榔和一块蛋糕,头顶上没了乌鸦的叫声,倒是停了一只喜鹊。巷子口的垃圾桶盖给整了回去,路上干净得找不到半点灰尘,野猫估计都给野狗给打跑,只剩几个神色匆匆的行人飞速地从阿狗身边走过。来到马路边的时候正好是绿灯,阿狗穿过马路,顺便朝停车线后的私家车的车主们竖着中指。刚走到车站,就有去阿狗公司的公交车停下来,阿狗犹豫了片刻,却没动身,接着又是几辆公交车驶过,阿狗都没上去,他等的是一刻钟后才姗姗来迟的69路,还有那个可能会和他一同上车的女孩。
      没想到女孩早就坐在车上了,还是一身连衣裙,不过换了一款白色的,仍然坐在第一排靠外的座位上,阿狗从她身边走过的时候,她似笑非笑地撇了撇嘴角。阿狗找着第二排靠里的座位坐下,刚好可以从侧面看着那个女孩神思倦怠的模样,那天的蛋糕也嚼得特别的快。
      六点下班回家,阿狗依然搭乘着69路,车上依然是非常的挤,女孩依然站在靠门的扶栏旁,那个贱男人依然手挽着她的腰,女孩依然看到了阿狗,依然注视着他。
      回到家的时候,阿狗女友正端坐在饭桌前,嘟着小嘴巴嚷嚷着要他做饭。
      “只有剩菜了。”阿狗冷冷地说。
      “剩菜就剩菜呗。”
      “那好,我热一下,你帮我去楼下买听冰啤酒上来,冰箱里没了。”
      阿狗女友不情愿地穿上鞋子趟出门,阿狗打开一天都没动的那包槟榔,坐在窗台前认真地嚼起来。
      那天阿狗在床上显得特别心不在焉,女友只是动了几下腰就叫嚣着无聊,阿狗也没说什么,直愣愣地就把那话抽出来,扯下套子扔在马桶里,然后把马桶盖翻下来,坐在上头,听着抽水马桶里头放水的声音,以及水流最后漩涡般的呼啸。
 
      接下来的几天,阿狗准时七点从家里出发,尽管女友天天在家里催促他说要迟到了,阿狗总是像支劳力士手表一样雷打不动地遵守着那个时刻,然后去右拐第一间的商店里买槟榔,那商店的楼顶好像聚集了越来越多的喜鹊,阿狗总是怀疑着店主是不是在楼顶放了一些饲料,或者对喜鹊有特效的黄色刊物。巷子口的马桶盖再没有被丢弃在一边,倒是经常有洒水车从路旁驶过,阿狗在路口连续十七天碰到绿灯,高兴得每天走到路中央就开始频频竖中指,左手的以及右手的。
      最巧的是,就是这趟69路,每次阿狗上去的时候,那个清丽的女孩早已坐在第一排靠外的座位上朝他微笑着,而阿狗每次都挑了第二排靠里的座位,就着女孩身上的香味吃早餐,然后默然地下车步行去公司。每到六点的时候,阿狗会分秒不差地从公司出来,搭69路公交车回家,那趟车上总是人满为患,一个永远猥琐的男人永远搂着女孩纤细的腰肢,阿狗有时候站远一点,有时候站近一点,只要能看到那个女孩他就满足了。有一次组长留阿狗下来吃晚饭,阿狗推托要去未来岳老子家里拜访,谢绝了组长的好意,但是那天阿狗没在69路车上看到那个女孩。
      如此平淡地过了两三个星期,阿狗有一天下班回来的时候忍不住凑到了那个女孩的身边,化了淡妆的女孩这天显得特别漂亮,转过头来看到他的时候是如此的惊讶,以至于全身开始不安地躁动起来,她身旁的男人打算亲她一下,被她用两手抵着拒绝了,阿狗虽然浑身觉得恶心,却动也不动,只是温柔而有些无奈地看着那个女孩。突然一个急刹车,一堆人倒在了一起,阿狗清楚地感觉到个子稍矮的女孩撞上了他的胸口,那种感觉非常的强烈,上次胸口上有类似的感觉还是一个月前,阿狗女友和他吵架的时候把一碗热腾腾的面汤洒在阿狗胸脯上。阿狗只觉得脑子一片空白,可惜只是一瞬间,然后那女孩就被她身旁的男人给拉了回去,紧紧地搂住。
      “对不起..”女孩转过头来,轻声细语地向阿狗表达歉意。
      “没什么..没什么..”阿狗涨着一副通红的脸,手晃悠悠地好容易才找到能让自己稳住重心的扶栏,一偏头,发现自己肩头留下了一个淡淡的唇印。
 
      回到家的时候,阿狗女友见阿狗两手空空,于是一副苦瓜脸,半曲着腿坐在床上。
      “你说了你要带杨梅回来的。”
      阿狗这才想起今天是杨梅上市的第一天,昨天水果摊的老板和他俩说的,他女友最喜欢吃杨梅,可是他被公交车女孩那么一靠,心猿意马地全给忘了。
      “那我现在下去买吧。”
      “不用了。”阿狗女友冷冷地说,突然她注意到阿狗肩上的唇印,鞋也没穿就跳下床,咚咚咚冲到阿狗的跟前,扯着他的肩膀问,“这是什么?”
      阿狗一把把肩膀给甩回来,“没什么,不关你的事。”
      “哈!”阿狗女友显得特别激动,“你又在外面搞女人了?!”
      阿狗不知道为什么她要用“又”这个词,这让他不仅冤枉,而且恶心,于是像个小孩子一样,既没有把事实说出来,又倔强地摇着脑袋,“去他妈的我什么时候在外头搞过女人?!”
      阿狗女友哗的一下就哭了出来,阿狗想去拉她,却连袖子都抓不着,只瞅着她重重开门的样子,以及远去的背影。
      那天晚上,阿狗睡得特别香,一夜无梦。
 
      第二天阿狗起晚了,起床的时候发现已经七点一刻,开机的时候看到半夜两点他女友给他的一条短信,说如果他今天不给她当面道歉她就要分手。阿狗嗤了一下鼻子,却心想,完了,今天太晚了。于是也没怎么洗漱就匆匆冲出门。
      路过右拐第一间商店的时候,阿狗没有买槟榔,倒是屋顶又传来了久远以前那个熟悉的沙哑的嘶鸣声,阿狗瞟了一眼,没有群聚的喜鹊,只有一只红嘴乌鸦,叼着自己的羽毛。巷子口的垃圾桶盖不知道又给哪个王八蛋给搞下来,垃圾洒了一地,到处可见死鱼瓜皮还有散发着恶臭味的剩饭剩菜,五六只野猫徘徊在垃圾桶旁,成了巷子口的霸主。阿狗冲到马路口,刚巧错过了绿灯,可是一辆69路正好停在了车站,于是他顾不上那么多,红灯也冲,结果不停的有车子因为他而在路中央急刹车,不停的有车主骂骂咧咧地朝他竖中指,当然,曾经那么可爱的69路也没有因为他而延缓前进的脚步。
      接下来的一刻钟,阿狗懊恼地揣着69路的站牌,直到下一趟车的到来。阿狗上车的第一反应就像个蹩脚的菜鸟扒手,不断地向四周张望,他蹩脚地失去了自己的猎物,颓丧地随便抓了一个凳子坐下。
 
      上班的时候,阿狗的女友打电话过来,全给他没好气地挂了,快六点的时候,组长通知今天要临时开一个会,阿狗紧张地告诉组长说刚得到消息女友阑尾炎发作,组长半信半疑地看着他,同意了他的请假理由。
      又是69路,阿狗这天的心思全在上头,这回他成了有经验的老扒手,上车只是不经意地一扫,就在老位置发现了那个女孩,依旧是他第一次看到的那样,一席蓝色的连衣裙,脸上泛着些许红光。阿狗悄悄地在人群中移动着,一步一步地靠近女孩,在离她还有半步的地方停下来,面朝着她。女孩见着阿狗,淡淡地带些礼节性地微笑着。
      在过一个路口的时候,司机抓错了红绿灯的时机,于是距停车线还有半米的地方来了一个急刹车,一堆人因而突然地往前倾,车厢里传来阵阵的埋怨声。阿狗似乎是早有预谋一般站得特别稳,可令他失望的是,搂着女孩的猥琐男人站得更稳,女孩根本没有半点摔倒的机会。
      可是阿狗却忽然发觉肩头上传了另一阵淡淡的香气,一个涂了淡彩的嘴唇不偏不倚正好砸在上次肩头留下唇印的位置,阿狗诧异地回头,那是一个长得颇为高挑的女子,就跟在他后头。
      女子觉察她的存在被发现了,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来,静静地对阿狗说着:
      “我知道你每次都会在早上七点二十上这趟车,我还知道你每次都会在下午六点十分上再上来,我一直注意着你。”
      “什么??”阿狗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请你喝杯咖啡,好么?”
      “......”
      “就在下站路口的那家吧,我认识那里的老板,那里挺不错的。”